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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合同 |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6:30,中午不进行休市处理;其中,上午9:15—9:25为开盘申报时间,9:25—9:30为开盘定价时间。
交易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时,交易双方认可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违约金,现本中心不预收交易保证金。
交易重点:
交易成功后不可撤销;不可更改。
交易货币:
以人民币(国内陆运)、美金(出口集装箱)为主要货币,根据不同产品而定。
报价单位:
任何报价单位根据合同的交易单位为准。
报价原则:
每笔交易的订货数量必须是整数。任何合同最小变动价位为1x报价单位/交易单位。
交易数量原则:
国内陆运:单笔交易最大订货数量为100X交易单位.卖家如没有限制批量交易的要求,单笔交易视为默认同意批量交易。 出口集装箱:每笔交易的订货数量必须是整数,单笔交易最大订货数量为100×交易单位,会员单个合同最大订货数量为500×交易单位。
交易手续费:
免交易商席位租金;
免交易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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