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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死掐”莫若合作双赢
2011-07-18 11:47:51  by:易物流-做最专业的建材物流交易平台 www.e6w6.com

  6月21日,东鹏、鹰牌两家石湾“老字号”知名陶瓷企业终于就东鹏洞石专利产品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承诺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发、法务协作、生产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促进中国陶瓷产业的健康发展。这是2010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2010)高行终字第91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399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从法律上认可东鹏洞石专利合法有效性之后,当事双方就洞石专利纠纷作出的一项维权与自律相结合的一次全新合作。与此同时,6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再审程序判决佛山某陶企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东鹏专利权行为,并赔偿东鹏经济损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6月24日,《陶城报》用整整两个版面发表了《BOBO公然剽窃意欲何为?》和《对雾里看花,陶瓷薄板双雄记一文的回应》两篇文章,对BOBO陶瓷公然侵犯蒙娜丽莎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多方驳斥与谴责,从公开的“证据”来看,BOBO陶瓷对蒙娜丽莎显然是多有“侵犯”,尤其是在软文与视频宣传方面,不但证据确凿,而且手段低劣,对知识产权毫无敬畏之心,到了“公然剽窃”的地步,由此可以看出陶瓷行业的侵权行为是多么地肆无忌惮,企业的维权之路又是多么地艰辛无奈?!
伴随着中国陶瓷业的发展,行业内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不断产生,即便是企业诉诸法律,但最终的结果也不尽人意,“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鲜活案例比比皆是。也正因为如此,企业一旦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大都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由此更加助长了企业的剽窃、抄袭之风,使得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奉行“拿来主义”,而逐渐丧失了对创新的能力和动力。这也是为什么国外同行常常把中国企业当作“小偷”严加防范,而中国陶瓷产业始终大而不强的根本原因所在。

  客观地讲,国内市场至今仍未能建立起一套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机制,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没有良好的土壤,再好的种子也是没搭。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市场,难免囫囵吞枣,照搬照抄,期盼市场能够在短期内建立起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长期有效的专利保护机制,期盼企业能够加强自律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成果,无疑于太过苍白无力。

  事实上,早在数年前东鹏洞石专利纠纷案的新闻发布会上,东鹏高层就曾善意地表示,愿与其他企业形成合作,将洞石的市场价格维持在合理的水平,共同做好洞石这一产品,而不是大家一窝蜂地抄袭、模仿,将洞石产品卖成了大路货,使东鹏的研发成本得不到保障。无独有偶,蒙娜丽莎作为国内首家陶瓷薄板的研发与生产者,也曾在多个场合发出声音,希望更多的龙头企业能够加入到薄板行业中来,共同做大做强薄板市场。前者模仿者众,后者却至今仍然是孤家寡人(BOBO虽“公然剽窃”,但更多层面上是在“渴淆视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薄板”),鲜有企业跟进,这也导致薄板市场“叫好不叫座”、大多数企业仍然处于观望徘徊的阶段。

  由此可以看出,一项新技术、新产品要想在市场上得到广泛的认可与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还真离不了同行的跟风、模仿与抄袭。正所谓“独木难成林”。如果没有同行的跟风、模仿与抄袭来推波逐浪,或者在此基础上的再创新,金花米黄就不可能风靡市场,普拉提也不可能做成一个行业品牌,洞石、微晶石、大理石等新产品就更不可能四处开花。因此,适度的、有节制的、合理的跟风、模仿,是一项新技术、新产品走向普罗大众并最终转化为行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但是,我们却绝不能为了让一项新技术、新产品走向市场而纵容行业内明目张胆的模仿抄袭,尤其是那些不但抄袭还诽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相反,东鹏与鹰牌的“和解”,为行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个双赢的范本,一个全新的解决之道。合则赢,斗则输。在当前既通过法律维权不划算,又没办法有效制止竞争对手侵权的不完善市场竞争当中,学习东鹏与鹰牌的做法,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加强双方之间合作与交流,共享技术与信息,共担风险与责任,这恐怕是新形势下陶瓷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条可行之路。果如此,BOBO就没必要贬低蒙娜丽莎,没必赤裸裸地抄袭蒙娜丽莎,也不会逼得蒙娜丽莎要通过媒体公开向BOBO发出质疑。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既有效保护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使行业在最大程度上分享这种科技成果带来的巨大利益,值得行业认真探索、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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