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编号 | ―― | ||
CAS号 | 107-21-1 | ||
中文名称 | 乙二醇 | ||
英文名称 | Ethyleneglycol | ||
别名 | 甘醇 | ||
分子式 | C2H6O2;HOCH2CH20H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 |
分子量 | 62.07 | 蒸汽压 | 6.21kPa/20℃闪点:110℃ |
熔点 | -13.2℃沸点:197.5℃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醚等 |
密度 | 相对密度(水=1)1.11;相对密度(空气=1)2.14 | 稳定性 | 稳定 |
危险标记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树脂、增塑剂,合成纤维、化妆品和炸药,并用作溶剂、配制发动机的抗冻剂 |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国内未见相品急慢性中毒报道。国外的急性中毒多系因误报。吸入中毒表现为反复发作性昏厥,并可有眼球震颤,淋巴细胞增多。口服后急性中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轻者似乙醇中毒表现,重者迅速产生昏迷抽搐,最后死亡;第二阶段,心肺症状明显,严重病例可有肺水肿,支气管肺炎,心力衰竭;第三阶段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肾功能衰竭。人的本品一次口服致死量估计为1.4ml/kg(1.56g/kg)。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8.0~15.3g/kg(小鼠经口);5.9~13.4g/kg(大鼠经口);1.4ml/kg(人经口,致死)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12mg/m3(连续多次)八天后2/15只动物眼角膜混浊、失明;人吸入40%乙二醇混合物9/28人出现短暂昏厥;人吸入40%乙二醇混合物加热至105℃反复吸入14/38人眼球震颤,5/38人淋巴细胞增多。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品红亚硫酸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变色酸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前苏联 |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 5mg/m3 |
前苏联(1975) | 水体中有害有机物的最大允许浓度 | 1.0mg/L |
嗅觉阈浓度 | 90mg/m3 |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避免长期反复接触。定期体检。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立即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大量水或饱和苏打水洗胃。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